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 企业 社区 乡镇 学校 寺庙实施意见》精神,9月7日,辽宁省民委组织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试点工作会议,省民委副主任张智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智光指出,民族团结工作是民委的主职主业,要多措并举,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要紧密贴近实际,在开展“六进”工作方法上力求到位。在创建活动进机关方面,要执行政策不动摇;在创建活动进企业方面,要助推发展添活力;在创建活动进社区方面,要共建共荣抓规范;在创建活动进乡镇方面,要延伸触角惠民生;在创建活动进学校方面,要提高素质强基础;在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方面,要丰富抓手促和谐。二要注重广泛参与,在开展“六进”工作形式上力求灵活。要将“六进”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矛盾纠纷化解、深化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结合起来,拓宽创建途径,灵活创建形式,以“六进”工作为抓手,实现创建活动的全社会广覆盖。三要注重长远规范,在开展“六进”工作机制上力求实效。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典型激励机制、学习交流机制,确保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省民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绥中、昌图县民委主任、相关处(科)长参加了会议。本溪市、丹东市民委介绍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试点工作经验做法。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丹东市清真寺,试听了清真寺阿訇讲解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卧尔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