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民宗委2017年第一季度节能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委节能领导小组的部署,4月12日,办公室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处(室)落实节能制度情况开展了检查。这次共检查10个处(室)、3个所属事业单位,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处(室)都能严格按照《2017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要求开展节能工作,但也有个别处(室)仍存在不足,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工作体系组织健全
在委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联络员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和节能联络员共同负责本部门的能耗数据的统计、上报、检查,并对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在共同努力下,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制基本建成,信息能够上下联动,节能指标能够逐月分解。
二、节能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展开
通过检查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处(室)对我委目前节能减排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都有清醒的认识,对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意义都能够深刻领会,能够把节能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能从宏观上理解节能工作在公共机构中的重要性。并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做到了责任到人,监管有力。
三、存在的问题
这次检查发现,多数处(室)都能按照委节能工作要求去做。但也存在个别不足,主要表现在:1、个别背光办公室白天采取照明光源辅助办公,有浪费用电现象。2、夜间巡查发现个别办公室出现长明灯。3、有个别处(室)的用能设备运行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及时,存在空耗现象。针对这些问题,请有关处(室)的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认真组织整改,严格按照《2017年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和委节能工作的具体要求抓好落实。尽快纠正存在的不足,认真开展节能工作,确保我委今年节能工作的圆满完成。
省民宗委节能领导小组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