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制度的落实,确保工作成效,经委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各处(室)、事业单位节能工作进行日常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结合委(局)机关能耗消耗情况,每季度对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能耗消耗情况检查,在下季度10日前组织进行。
二、检查内容
1、节能管理及制度落实情况;
2、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3、节能知识学习情况;
4、总结典型经验。
三、有关要求
1、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2、认真研究,及时整改。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各单位要按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3、每季度检查结果将列入年终考评范围。
辽宁省民宗委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