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各县(市)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丹东市民委从5月11日开始,用十天时间,对各地区2013—201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抽查重点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情况等形式对所有县(市)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基础上,对2013—201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详实的总结和汇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逐一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各个地区好的做法提出了表扬和肯定,检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